,要死要活的,至于吗,”明陌很郁闷,也很纳闷,好歹也是在商场上磨辊打趴的人,怎么能因失恋落魄成这个鬼样儿。
为了照顾她,他不得不搁浅了之前连环抛尸的计划,现在外界正闹得沸沸扬扬,好比完整的圆环破了一脚,难免会被人们找到缺陷。
可她竟然还这么不给面子!他敢保证,如果有一天这个女人离开他们,他一定会重新抓回她,一寸一寸割下她的皮肤,缝补到油画上。
当然,前提是他还活着。
想到此,明陌吞了口唾沫,像审视猪肉一样在她身上多看了几眼。如果真有那一天,她一定会成为他印象中最完美的艺术品。
很快一碗粥灌完,他伸出拇指擦掉她嘴角溢出的饭汁,突然眼神一黯。
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明谦的计划遥遥无期,他不想这么干坐着,守株待兔,向来不是他的处事方式。
手伸进口袋摸到了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粗糙的指肚在碰到金属外壳的一刻血液便活了起来,身体内的暴力因子蠢蠢欲动。
当然,他这么做,绝对不能让明谦知道。
刀刃蹦出,明陌的额头抵上孟冉婷的额头,轻轻在她耳边呼气,“喂,女人,想不想看看自己血液慢慢流出的样子?”
她的血液会是什么颜色的呢?
他喜欢血滴在玻璃板上干涩后的样子,一个个小小的圆片,晶莹剔透,比玛瑙还要醉人的红色,多么令人向往。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不等女人思考,白光闪过,刀刃挑破了她肩头的皮肤,细长的一道,看不出划痕,却又有血液缓缓流出。虽然伤口不明显,但深度足够,她不可能感觉不到疼痛。
孟冉
(二十四)血液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