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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囚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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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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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撇的干干净净,即便有充分的作案动机,也无人找得到证据。警察来问话,吞面包测谎仪,他们的心跳始终正常,长达半个月的监禁,竟是套不出一句有用的证言,无奈之下,地方警察只得把他们放回去,重新查案。
    旧事记忆犹新,可他甚至不记得那个姑娘的名字。
    但他忘不了刀刃切割皮肤时全身沸腾的感觉,鲜血飞溅,仿佛是盛开的花朵在刹那间凋零,把原本美好的东西破坏掉,比任何娱乐都要大快人心。
    那是一条不归路,然而他们走的毅然决然。
    “怎么感觉被你们说的警察这么无能,”孟冉婷掏掏耳朵,好像和听了什么玄幻中的故事一样,满脸的无趣。
    明陌轻哼,“首先要明白刑事案件立案的基准是什么:证据。没有证据线索也可以,更何况当时我们在国外,办案用的并不是大陆法律体系,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无罪释放。”
    孟冉婷皱眉,“疑罪从无。”
    “你倒是知道的不少。”
    “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她在商圈混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不钻法律的空子,“十五岁,真年轻呢。”
    听着她自暴自弃式的喃喃自语,明谦揉揉她的头发,“对啊,已经十九年了。”
    十九年,即使去认罪,也不会在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法,基于人情却又在某些时刻至人情于蛮荒不顾,一个案子的法定期限是十九年,过了这个时间,谁也无法追诉。
    每日被杀害的无辜人何其之多,然而真正能抓到犯人的案子又有几个?他始终相信人命低贱,生或死没有太大的区别,包括自己。
    “本来好好的气氛,被你全搅和了,”轻飘飘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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