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族姓氏传承的孩子。
十四岁开荤,品尝性爱,西方的女人总是豪放的,不拘小节,他爱上了射精时飘在云端的感觉,他感觉得到女人身体的温暖,感觉得到自己频率加快的心跳,挥汗如雨,如同堕落的灰尘接受圣经的洗礼,重回人间。
仿若吸毒上了瘾,他们不缺钱,还未成年,已经学会抽烟喝酒逛夜店,学生,社会人,处女,野鸡,或清纯,或放荡,只要没病干净,他都试着上了个遍,看女人臣服于自己身下,因为自己的速度而燥热难耐,不仅仅是成就感,他找到了活着的感觉。
直到十五岁那年,明陌为他杀了人。
泄恨,杀人,分尸,他的心在打鼓,却并没有多少害怕,甚至挥动砍刀时手都没有抖,就像在折磨布娃娃,随意撕扯,任其腐烂,血液犹如爆出的棉花,他的嗅觉被鲜血侵蚀,后来,因腥而甜。
不可否认的是,见到人破碎的生命,他竟萌生出一种莫名的喜悦感。
紧接着,抛尸,做局,被调查问话,警方似是不相信他们的黑头发黑眼睛,揪着作案动机不断盘问。整整两个星期,监禁,逼问,他和明陌就像在说一个他人的故事,与自己无关,连测谎仪都骗了过去。
证据不足,疑罪从无,一个多月后,他们走出监禁所,抬头,蓝天白云,又是新的一天。想起监管所里的小窗户,隔壁胡言乱语的烦人,没有隐私的监控,与其进监狱,他更愿意接受死亡。
每个人都向往自由,他格外无法忍受没有自由的日子。
只是他们似乎找到了新的乐趣,不仅仅是性爱,杀人,分尸,竟也能体会到别样的快感,他知道,从杀死那个姑娘开始,他们就彻底污了,即使是
(一百一十五)前尘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