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碰到了?”
林慕笙撅噘嘴,端起酒杯,“哎,就那样呗,男人嘛,哼,不说他了,说说你那位吧,你还喜欢他吗?”
或许是借了三分酒气,两杯青梅酒下肚,小姑娘双脸微红,她眼眶有些湿润,嘟囔道,“喜欢……怎么会不喜欢?”
“喜欢的要命,命都想给他的那种喜欢。”
林慕笙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轻轻酌了一口青梅酒,继续开口道,“他哪里那么好?值得你喜欢这么久,除了一副好皮囊,你家爱豆还有什么?我记得我还没搬家那会儿,大街小巷都是他海报,你每天放学都拉着我去看,说什么火遍全亚洲的少年爱豆。”
沈倾歌也不知道是真的太醉了还是其他什么,她使劲摇摇头,端起酒杯,青梅酒有些苦涩又清香的味道从舌尖蔓延开来。
“你不明白,于我而言,他哪里都好。”这话用的是笃定的语气,没有半分游移。
“慕笙,你知道吗?我第一次看到他,还是在一档综艺节目上,HN电视台的王牌综艺,我记得清清楚楚,叫《开心有你》,哎,那个时候。”
她可能真的是有些醉了,话也因此变得格外的多。
她十四岁的时候,谢怀暮刚刚出道不久,名气却已经很大了,无数个综艺节目抢着要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参与录制。
沈倾歌之前从不追星,她觉得追逐一个虚无缥缈的人对自己而言,是一种负担。在从电视上看到谢怀暮之前,她一直同林慕笙讲,“我才不会追星呢,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一个遥不可及的人难道不是痴人说梦吗?我不想要自己拥有一份无望的喜欢。”
她本以为自己会一辈子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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