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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升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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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巨额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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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五升也不算高。
    一条鞭后,把各项徭役合并为一,部分加入田亩,部分按丁分派,田赋提高许多,丁役银则减轻不少。
    严州一亩征银五分四,百亩五两四钱银,百亩地产粮二三百石,当下粮食每石二两多,而崇祯以来丰年时也是一两左右了,稻谷每石价格稍低,但六七钱银是要的,如此计算,亩收粮折银能二两左右,征银五分四,是不到三十税一。
    按万历年每石粮四五钱算,实际当时税率定的是是二十税一左右。
    所以一条鞭后头十年,百姓负担确实减轻了。
    但天启崇祯,各种本来被合并为一的杂役摊派卷土重来,加上三饷,官吏贪污等等,百姓负担反而更重了。
    朱以海现在要求大户豪强们补缴,以万历一长鞭时的税率补缴,直接按二十税一,也就是每亩一斗,但不折银要求纳本色,直接交粮。
    丁银仍为一丁一钱。
    附加火耗一成二,每亩加一升二,丁银每人加一分二银。
    方可直名下有一万多亩地,有许多是投献诡寄等,但朱以海不管,超出额度一按万二千亩算,
    如果征银,亩征五分四,加附加就是一共六分四厘八毫,一年是777.6两银。
    朱以海要求纳粮,一年是1344石。
    一年的并不多。
    可如果追缴二十年的,就是26880石,现在粮一石二两多银子,这就五万多两。
    而如果折银一年才七百多两,二十年才一万五千多两,这里相差几倍。
    丁银倒可忽略不计,一丁一年一钱多银,一百丁一年才十来两,二十年也不过二百来两。


第206章 巨额罚单(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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