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海上升明帝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222章 福利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将士,有人则提出部份发卖民间,筹集军费。
    黄宗羲就建议把所有官田拿来做为军屯田,部份驻守镇兵屯种,部份出租,所得粮食,则用于养军,可以解决很大部份军粮问题。
    将士立功或阵亡伤残等,也可以直接划出军田来赏赐或抚恤,这样也省去很大笔的银钱开支。
    对于这些划为军屯的田,征收二十税一的实物税,对于赏赐给士兵的田,则也按民田,征十税一的实物税。
    官田二十税一,民田十税一,并且征实物,就是地产什么,征什么,这样能避免统一征银对百姓的负担增加。
    毕竟地里不产银子,百姓交税用银,还得先把所出变卖折银,而这一过程中,肯定要被盘剥一遍。
    至于说税率的调整,他的理由是税率得是个合理的范围,这样才能既满足朝廷所需,又不累民,且必须得是个固定的税赋,不能加减无常。
    同时,因为田地有肥有瘦,所以税也应当不同,毕竟民间田地价格高低相差二十倍,赋税如果相同,也是不公平的。
    所以他又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就是把田,按照肥瘦产出,划分为五等,然后呢,最好的田,以小亩计算,比如二百四十步便为一亩,中等田以四百八十步为一亩,下等国以七百二十步为一亩,中间再加上三百六十步、六百步两等。
    通过调整不同肥瘦田的大小,使之承担的税率实际一致。
    比如上田一亩产粮三石,下田一亩才产一石,现在通过改变亩的大小,上田一亩实际是下田三倍大,产出最后就同样是一亩三石,民田按亩征收十一税征收,就是一亩征三斗。
    原来如果瘦地一亩征三斗

第222章 福利(5/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