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则填充了所有的、一切的、全部的血肉。
手捧这本厚厚的手稿,金锋忽然对michael这个人的恨意少了几分。
前世天阳山,就是这个狗杂种打了自己一枪。
那一年,这个狗杂种不过也就是刚刚成年。
而跟他在一起的罗德,给了自己最致命的一击。
自己拼尽最后一口气爬进大鼎点燃引线,这个狗杂种也跳了进来。
大鼎爆炸炸死了三大势力无数人,圣罗家族遭受大鼎诅咒,让他们差点灭种。
然而michael这个人竟然没死!
还活得好好的!
最奇怪的是,他竟然还不老!
这简直就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要知道圣罗家族从罗德那里就受到大鼎诅咒,让他们几乎没了香火。michael却是什么事都没有。
这件事,自己要彻底查个清楚。
没死的michael花费了整整一百年时间去研究大鼎,想要解开大鼎的秘密。
结果,他把这个世界的秘密都研究了大半出来,却还是没找到大鼎的出处。
真是个讽刺!
耳畔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金锋不急不慢用地毯毛绒擦去封壳上的指纹将手稿放回原处,原位原点分毫不差。
轻轻将地毯毛绒塞回去,踩着地毯往后退进黑暗中。
一分钟后,一个人在房门口停下脚步,敲敲了门等了一会便自推门进来。
来人裹着黑袍,穿着一双厚厚的高档皮鞋。
沉重的脚步踩在地上,带起一个个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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