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去旁听了开庭:“当时我坐在庭下,有点违反职业道德的在想,余绯如果小一岁的好了,那样无论关振平和她父母达成怎样的协议,都成立犯罪既遂。”
《刑法》以十四岁为界限,成年人同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这名未成年人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女干。
“关振平大概没想到,当年他受益于余绯的年龄,被宣判无罪,今日却也会因为余绯的年龄,让他被余绯杀害后整个案子走向不明。”陈文冷笑说道。
余绯处于未满十八岁就意味着此前甄一唯拿到的所有口供全部成为瑕疵证据,他们讯问余绯时,应当有她的监护人在场,否则全都会被算作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提起关振平厌恶会这么明显吧。”陈文对一直坐在旁边没有作声的陆依依说道,“关振平在宣判无罪的当天就去告了那个周姓男孩。”
“一开始我们认定余绯当时正在受侵犯,周姓男孩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可余绯没有否认她父母在庭上翻供的说辞,侵犯不存在了,正当防卫自然也消失了,他成故意伤害了。关振平要让那个男孩家赔偿五十万。饶了一圈,最后要承受处罚的成好心解救的见义勇为少年了。”即便时隔两年,陈文在说起这段往事时仍然愤怒异常。
“你们真的定那个男孩故意伤害了?”陆依依打断陈文沉浸在往事中的情绪,不可置信的质问。
作者有话要说: sorry,今天有点晚,重要剧情,删删改改好多遍,就是不满意o(╥﹏╥)o
过两天文章可能要改名成《指定辩护人》,感觉更切题一些,给大家带来麻烦了,抱歉鞠躬
☆、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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