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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辅家的长孙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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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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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火情的话,如果扑救及时,岂不就会发现室内火小,樊妻及两个孩子已然伏尸炕床,不是死于大火而是死于勒杀?”
    春归颔首道:“虽则最先发现火情者也就是那大黄并没有扑救,但这点却并不在行凶者的控制之中,他不可能想到大黄竟然不怕自家被火情连累,冷眼看着樊家几口被活活烧死连‘走水’都不喊一声。”
    突然又意识到:“大黄没有急着救火,也从侧面说明火势并不大,他才有足够的冷静判断自家会不会被殃及。”
    “毁尸灭迹的行凶手段,一般来说是因一旦凶案被证谋杀,行凶者就会招致嫌疑,但这起案件奇怪的是凶犯又是放火又是行贿里长,到头来咱们却依然对凶犯何人毫无头绪。”兰庭又道。
    “还有王胖子,从众人供辞判断,此人十分贪婪奸诈,这回主动前往官府提供线索的行为也实在可疑,他可不像是个遵纪守法的淳朴良民。”春归也道。
    “所以结合这些疑点,让我不由猜疑……”兰庭似乎斟酌了一番,才找到确切的表达方式:“无论纵火还是行贿,凶犯并不是为了让这事件以意外终结,反而是为了让官府察觉樊家几口是被人谋害,而王胖子的出场,更是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太孙。”
    不是宋国公府,而是太孙!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渠出引来樊大,如果没有春归
    行计让兰庭插手此案,这个案件也有可能由不知什么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揭发,且最终樊大一家的命案,会成为宋国公府乃至太孙的一条罪名!
    那便是说宋国公府这回十之八九是被冤枉的,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范围不算大,无非就是那几个意在夺储的皇子及其左膀右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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