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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无双帝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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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十二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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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军、慢军、盗军、欺军、背军、乱军、误军;
    五十四斩:
    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十七:观寇不审,

第八十四章 十二卫(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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