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不上的武兵,或者是其他一些含有特殊标记的物品出售,而学院官方的典当行,则会酌情考虑磨损度与其他因素,给他们一个非常合理的价格。
至于灵兵、灵宝,为何不被设有特殊标记,则是因为学员们在购买这些物品之后,是需要当着售卖方的面认主,并且会被学院官方监督,是需要被登记在案的,而灵兵、灵宝一旦认主,与购买方达成共鸣,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绑定物品”了。
当然,这里的绑定物品,并不是说灵兵、灵宝一旦认主,就不能再更换主人,而是说,灵兵、灵宝在认主以后,如果要更换主人,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第一种条件是,灵兵、灵宝的第一任主人,已经死亡,届时,若是再有人想要与该灵兵、灵宝达成共鸣,则需要动用自己的灵力,清除灵兵、灵宝内前任主人的痕迹,然后再注入自己的灵力,让其变为自己的形状......呃,让其与自己达成共鸣才行。
第二种条件则是,在灵兵、灵宝的前任主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若是想更换使用者,则需要第一任主人,强行驱散自己留存于灵兵、灵宝中的“共契”,尔后才能交由别人使用。
如果不清除自己留下的共契,那么即使把自己的灵兵、灵宝,交给别人使用,别人也无法发挥其任何功效,与破铜烂铁无异。
可若是第一任主人,强行清除自己留存于灵兵、灵宝中的共契,是会使自身受到极大的损害,不仅有非常大的可能,会致使自身境界倒退,更是有很大概率,变成一个再也无法修炼的废人,甚至是直接死亡。
如此看来,学院官方为何不给灵兵、灵宝设下特殊标记,便不难得知其用意
第二卷 赤焰之潮 第四百六十章 条例(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