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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白话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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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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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白话】《小过卦》象征略为过分:小过之时,可致亨通,但应以正为本,故而利于坚守中正之道;可以去干一些小事,但不可去涉足一些大事;飞鸟留下悲鸣之时,不应该向上强飞,而应该向下栖息,如此,大为吉祥。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白话】《象辞》说:《小过卦》的卦象是艮(山)下震(雷)上,为山上响雷之表象,雷声超过了寻常的雷鸣,以此比喻“小有过越”,君子应效法“小过”之象,在一些寻常小事上能略有过分,如行止时过分恭敬,遇到丧事时过分悲哀,日常用度过分节俭,为的是矫枉过正。
    初六,飞鸟以凶。
    【白话】初六,飞鸟向上强飞将会出现凶险。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白话】《象辞》说:“飞鸟向上强飞将会出现凶险”,是咎由自取,无可奈何。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白话】六二,超过祖父,遇到祖母;但不能擅自越过君位,君臣遇合,一定没有祸患。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白话】《象辞》说:“不能擅自越过君位”,因为作为臣子是不能超越至尊的。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白话】九三,自恃强盛而不愿过分防备,从而将要为人所害,故有凶险。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白话】《象辞》说:“将要为人所害”,说明面临的危险是多么的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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