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家伙。
李明辉远远地和常乐打了个招呼,就小跑着过来,“阿乐,你也这么早?我还以为我经常晨跑,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会是最早的那个,没有想到你比我还要早。”
“阿辉,你居然能够坚持每天晨跑?”常乐感到十分奇怪。
不说这个富家公子哥,就算是自己也坚持不下来的。
就算是在以前要减肥之时,也是不时就因为起得迟或是刮风下雨就间断了几天,只是随便在家里运动一下就好。
“没有办法,我爷爷和我爸爸都是军人,对我的要求十分严格,从我十六岁开始,就按照军队的那一套来操练我了。”
李明辉苦笑了一下,“想要偷懒是吧?可以,只要你能够挺过那手腕粗的木棒痛打就成。”
“经过了四年多,我现在已经养成了习惯了,如今早上不起来跑跑,还真的不舒服!”
“哦……”
常乐算是听明白了。
想必这也是这群公子哥和大小姐,没有变成一个个纨绔子弟的主要原因了,一切都是那严厉的家教造成的。
见到对方在跑步,常乐也一下来了兴致,带着两只大狗一起,和李明辉在不快不慢的跑了起来。
绕着营地跑了五六圈之后,李明辉已经是气喘吁吁,但是见到常乐连大气都没出,不服气的咬着牙又挺过了两圈,看了一眼常乐,发现他照旧是气定神闲,立马崩溃:
“阿乐啊!你特么的就是一个外星人!哪有你这样跑步还不带喘气的!”
“呼哧呼哧”的、像是拉风箱一样喘着大气,李明辉一脸怨念的看着常乐在大肆吐槽,心里面却泛起了惊涛骇浪:
第七十六章 勉强糊弄过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