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姨妈还是不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老让她想到她那个早死的妹妹,也许是因为他抢了薛洋的风头。在需要替罪羊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把他推了出去。
薛洋醉驾,撞死了一条狗。
这本来算不得什么大事,但是狗主人的身份复杂,和那条狗感情极深,霹雳的怒火降罪下来。姨妈家的产业都遭了殃,那人不要赔偿,只要一个交代,姨妈一合计,就把顾阳推了出去,说是他开的车。
年龄相近,长相相仿,最好顶罪不过。养了他这么久,他应该做一点回报。
于是,顾阳就被人带走了,走的时候,他穿着一身白体恤和黑色长裤,身上只有三百块钱,这就是他全部的身家。
他被带到了一个院子里,不许他出门一步,除此之外,对方倒也没怎么苛待他,一日络,但书房也有很多书可以看,还有一个打扫卫生的阿姨定时上门,虽然她从不说话,但如果是有心的人,想要逃跑,应该是很容易的。
可这对少年来说没有什么意义,他像个祭品一样被送到这里来,所有人都希望他能抵消对方的怒意而不是招来更大的怒火,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如果离开,他也无处可去。
顾阳在长期的流离失所中养成了一种很奇怪的性格,他乐天安命地接受上天对他的全部安排,不反抗,不焦急,也不介意,来就来,走就走,他照样可以开开心心地过,吃好睡好,过一天是一天。所以他就一直安好地待在那个院子里,过了整整一个月。
有一天,顾阳看完一本书,算了算时间,发现再过半年,他就十六岁整了。
也就是在那一天,他见到了楚今夜。
那个
第一章(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