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樱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当即拒绝:“不行!”
哪有这样的道理,她的那份用来卖钱进了自己的口袋,贺辞那一份却拿出来吃,而且是她们一家子也跟着吃,这点她做不出来。
虽然是说他来蹭饭,但以贺辞的脾性,估计基本不会常来,顶多吃一两次。
贺辞看着她的眼睛,说:“我认真的,我们现在既然已经合作了,那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我家里就我一个人,吃不了太多,而且我做饭难吃,这肉拿回去了我也不会拾掇,还不如放在你家,我去蹭饭。”
“再说了,我知道你心疼林叔和妹妹,想把肉留给他们补身子,但又想卖点钱,做生意也确实需要点银钱,这样弄的话,一举三得。”
最主要是,这样一来,他可以多点理由去找她。
当然,这点贺辞没说。
林樱想了一下,觉得他说的有道理。
不过贺辞有一点想错了。
她打算卖野猪肉,并不是为了买那几百文钱去买黄豆做豆腐生意。
她是准备把肉直接卖到镇上酒楼里面去。
卖的是肉,也是菜品。
那样就比较赚钱多了。
而且这十几斤野猪肉只是打头阵的,如果在酒楼里面卖的好的话,以后说不定酒楼还会持续跟她购买野猪肉。
这片山林野猪比较多,有很大很老的,就是对付起来不太容易,不过也都还好,毕竟不是狮子老虎那样的猛兽。
稍微想了一下林樱就没有再矫情了,点了点头:“那行,那留一半我们两家吃,剩余一半卖了,卖的钱用来做生意。”
眼
第57章(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