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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贝克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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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就这么入选英格兰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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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伦敦的托特纳姆热刺拥有地利优势,在人和方面里也没有输曼联队太多,因为贝克汉姆的外祖父是忠实的热刺队球迷,还为他支付了一些训练和比赛费用。
    贝克汉姆记得在13岁的时候,父亲突然接到了热刺俱乐部打来的电话,于是两个人就屁颠屁颠的走进了维纳布尔斯的办公室。
    一身白色西装的维纳布尔斯显得既精干又潇洒,他直接当着父子两人的面拍下了为期6年的青训合同,还附带一笔签字费。
    当时的贝克汉姆有西汉姆联队保底,他的目标是曼联队,而那时候最具诱惑力的显然是热刺队。要知道在本地踢球会让家庭产生很多安全感,这一点是曼联天然的劣势。
    看到热刺队的合同,就连贝克汉姆的老爹都坚持不住自己的信仰了:“儿子,我认为这份合同是可以接受的,这件事得由你作决定。”
    面对儿子的人生,老泰德不敢乱拍板,哪怕家庭需要这笔钱,哪怕签下这份合同,贝克汉姆18岁就能开上保时捷。
    这是贝克汉姆第一次做出人生的重大决定,和其他同龄人一样,他一时间也难以抉择。
    于是他只能凭感觉做决定,在刚刚走进办公室的时候,他发现维纳布尔斯已经不记得他了,热刺主帅需要助手才大致了解了他的情况。
    想到曼联俱乐部的阿莱克斯.弗格森先生不但了解自己,还记得自己的所有家庭成员的名字和大致爱好,贝克汉姆想看看曼联那边的合同,于是他和父亲屁颠屁颠又走进了弗格森的办公室。
    曼联队的待遇虽然不如热刺,但是依然给予他6年合同,于是他选择了父亲的挚爱,更在乎自己的曼联俱乐部。
  

第93章 就这么入选英格兰队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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