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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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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修我戈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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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成合之十人。十人学战,教成合之百人、千人、万人,渐至三军之众。

    所以。虽然眼前只有两百多兵卒,可未来,也许就能教成两万大军!

    此外。还要练习操作兵器,熟悉战斗技巧。

    西周春秋之时,军队出征,凡甲胄、弓矢、戈矛,很大程度上是由士兵自备并加以磨砺的。

    正如第一代鲁侯伯禽征伐淮夷时的《费誓》所说:“备乃弓矢。锻乃戈矛。砺乃锋刃,无敢不善!”

    有了下宫搜刮来的武备,原先兵卒从各自家中带来凑数用的木矛木棍彻底被淘汰掉了,在这个时代,能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不错了。当年晋文公帅晋三军南下,与楚师决战于城濮,还因为兵器不足,在有莘氏之丘“遂伐其木以益其兵”。

    而且赵无恤还要求。那些长短不一,质量不一的兵器也要被替换。做到了这个程度,赵无恤手下这批乡卒在武备上,便已经超越了同时代八成的军队,他的第一支武装力量,当然得是一支精兵!

    兵法上又说了:“教战之令,身短者持戈矛,身长力大者持弓矢,忠者为虎贲,弱者运辎重,智者为谋主。”

    两百人中的主要部分,是满编一卒的徒兵,他们分为四排站立,每排一两二十五人。

    短兵在前,长兵在后,第一排第二排持八尺之戈,可以上下左右挥动,砍啄冒进之敌,不过无恤觉得,日后还是换成戟好一些,那样的话功能多出了刺杀一项。后两排为一丈之矛,可以放平密集刺杀,阻止敌方靠近,四排徒兵还要根据面对情况的不同,前后互换位置。

    羊舌戎作为无恤车右,不单剑术过人,在长兵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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