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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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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1章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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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女医弟子开始进入医馆和赵氏府邸学习,同时,随着赵氏对带下医、小儿医的扶持推广,一条新法令也开始在邺城各里闾大门上张贴。
    这道法令先由赵上卿口述,笔吏起草,盖印后发给理官邓析确认其具有律法效应,又得到了邺城令,同时也是外府计吏辛文子的认可执行,发放给下吏,这才得以公诸于众。
    邺令安排了识字者在各张贴点大声将内容念出来:“上卿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
    将原本的道德问题,提升到法律的程度,旁观者们不由紧张起来。
    赵氏对律法的重视超过了晋国、郑国,一身黑衣、戴獬豸冠的理官是邺人最畏惧的存在,任何作奸犯科都逃不出他们的眼睛。肃穆的法庭让人望而生畏,赵氏的祖先不愧是皋陶啊,以律法代替礼乐道德,也可以说成是效仿先祖之道,让反对者无话可说……
    更何况赵氏的律法,可是有齐国公子阳生血淋淋的尸体为垫脚石的,谁敢无视?
    所以一时间,才搬到邺城一年到数月不等的众人便开始相互问询,为超过规定婚配年龄的儿女、兄弟姐妹相亲了,不知有多少因缘在里闾门前定下来……他们入邺城时都编户过,还登记了记录年龄外貌的“大索貌阅”,如今想谎报也来不及了。
    不过接下来,也有些条令是好事而非麻烦事。
    “各里闾将要分娩的人要报告里长,官府派带下医探望,教授生产之法,以免生子不举。生下男孩,官府奖励两石粮,一扇肉;生下女孩,官府奖励两石粮,一扇肉;生三胞胎、双胞胎,官府给配备一名乳母。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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