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市之马﹐永乐初分上上马﹑上马﹑中马﹑下马﹑驹五种﹐马价不一﹐上上马一匹值绢八匹﹑布十二匹。
永乐十五年复位马价﹐上上马值米五石﹑布绢各五匹。官市外许私市﹐汉族兵民可以农具﹑服饰﹑粮谷﹑铁锅等交换少数民族的马﹑牛﹑羊﹑毛皮﹑人参等。
市官征收
“马市抽分”﹐作为抚赏之费。官市除按马等付马价外﹐还按来市少数民族首领职位的高低﹐另给不同的抚赏﹐以示
“羁縻”。这种赏赐,永乐初年随着郑和下西洋尚未还能应付,到了后期朝廷战事增多,各项开支也不少,这种一边倒的贸易方式,朝廷往往也疲于应付,渐渐有了断绝的念头。
其三,蒙古以狩猎、畜牧和采集等传统经济为主,农业经济由于受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种种不利因素的限制,始终处在较低水平,粮食严重不足,必须用当地的土特产到外区交换而来。
马市的规范与出现,为了蒙古鞑子与汉民族的商品交换提供了场所,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明永乐初年马市开市后,蒙古人用马匹换取粮食,最好的马一匹可换米15石,最次的马可换米8石,不仅如此,蒙古初年在大同一带马市一日不过数十人,及永乐末年,入市者动辄数千人,基本上是三日一市,每次开市都生意兴隆,非常热闹,四面八方商贾云集。
蒙古以自己的牛羊、木耳、马匹等土特产,换回粮食、布、盐、铁器等生产、生活资料,这种经济交流,互通有无,互利互惠的方式人,使得不少耕牛和铁制农器的大批输入,让蒙古人获得了大量用于战事的兵器,随着草原各部落的实
2558章:天意无私草木秋(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