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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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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自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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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卡她……是自由的灵魂啊……”
    从练习生时期起,通常就过着集体宿舍生活的韩国偶像组合成员,一般很难得回家。
    .公司?
    如果按照少女时代出道前与公司所签订的初始合约,这种事你可以连想都不用想。
    转机,是从2009年7月31日,东方神起成员金在中、.公司告上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开始的。
    在这之前的两三个月,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对19家娱乐经纪公司合计230名艺人的经纪合约就公平性展开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所有的合约中都含有或多或少的“不合理”条款。
    诸如“定时汇报自身所在地具体位置”、“艺人主动解约必须终止同类职业生涯”、“公司允许后艺人方可隐退”等等。
    最为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公司合约期限之漫长远超外人所能想象。
    比如说irls所在的jyp公司,合约普遍是七年;bigbang所在的yg公司,合约普遍是五年;而ss501所在的dsp公司合约也大致为五至七年之间。
    .公司,东方神起的合约均为十三年;superjunior、少女时代和shinee的成员里,合约最长年限也达到十三年。
    .公司告上法院的直接原因。
    之前公贸委的调查,并没有将艺人合约全部公开,仅公开了其中判定为“不合理”的条款和合约期限而已。而这场官司开始后,这三人所签订的经纪合约便在法庭上正式公开,一时间引得韩国舆论哗然。
    不到半年之后,.公司告上法庭,.公司推到了风尖浪口上。
    迫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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