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离开了学校,他找了一个在电脑游戏公司做游戏的活儿,干了一年之后,就跟高中时候认识的大他五岁的好友沃兹尼艾克还有另外一个人。在车库里面开了一个叫苹果的“公司”。当年在业界。那电脑这种东西是非常昂贵的,就有点像是90年代中国的电脑一样。甚至70年代的美国电脑更加昂贵,普通人基本上买不起,都是商业机构或者公司什么的才有。而乔布斯就是想着怎么能把电脑做的能进入每个人的家庭!
所以最后。他们设计的方案是。让电脑不在追随D老总奥尔森的设计。不在跟显示器连接在一起,而是采用家用电视当显示屏。甚至这样还不够,他还要让电脑的售价下降几十倍上百倍。这样才能让电脑走进寻常百姓家!于是乎,他们的苹果一代电脑,那做出来的效果就是非常神奇的——不仅没有显示器,甚至连主机都是集成在了键盘里面的……等等……这不是个学习机么?没错!乔布斯就是学习机行业的发起人,不过他把学习机叫做电脑!甚至他的这个“电脑”跟中国的某些学习机差不多,也是可以利用录音带作为保存材料而不是软盘什么的!
不过,跟学习机一样,最早的苹果机实际上做不了什么事,只能让学计算机的孩子练习一下简单的编程和玩一点简单的诸如警察抓小偷的游戏。苹果机的操作也很不方便,一般老百姓是不会喜欢用它的。因此,它象征性的意义远比它实际意义要大得多,那就是计算机可以进入家庭。而此时D的老板奥尔森认为,电脑这种东西那就不是给普通人用的,不需要走入家庭,能走入企业就足够了!
在苹果这个学习机热卖之后,Ibm也看到了电脑的确是可以走入家庭的,于是
第一千六百一二章 正面上我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