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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骚重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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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三百二五章 博斯曼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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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让人家一辈子在这里干活啊!像是航空业的飞行员签署的都是20年以上的长期合同或者干脆就是终身合同,只要身体条件什么的还符合要求能够继续飞,就必须履行合同。你公司或者俱乐部跟人家签署合同本来就签几年,人家到期了要走这不是正常的么?对,但是全世界足球行业跟队员签合同,最长最长只能签署5年合约!人家想签署20年的都不行啊!而且本来欧洲俱乐部也没说一定不让走。他们的意思是合同到期了走人是可以的。但是我们之前对球员投入了大量的配前期培训费用,这需要还给我们吧?于是意思就是,哪怕球员的合同到期了,也不能直接拍拍屁股走人。也是要有新东家来跟老东家谈转会。必须给转会费才可以让球员走人的!而且这转会费的谈判。一定是要老东家满意才行!

    本来听起来这玩意儿好像是合情合理,毕竟俱乐部也投入了。但是问题在于很多成年才转入进来的球员咋办?人家不是在这俱乐部受训的,过来签了一年合同。也没怎么打比赛,结果合同到期了要走还不能走了?这不是扯呢么?就像是“博斯曼法案”的博斯曼就是这么一个人——人家从10岁开始加入了比利时的豪强俱乐部标准列日的梯队,但是到了24了,发现自己实力真不够,真没办法在标准列日里面打上比赛,于是转会到了同城的小球队rfc列日,签署了两年合同,月薪2500美元。

    结果两年合同之后,这rfc列日不知道是资金紧缺还是怎么,就要削减这博斯曼60%的工钱。博斯曼哪儿干啊?于是就联系下家,而且还联系到了一家法国敦刻尔克的足球俱乐部愿意接纳他。可是谁知道这rfc列日却不干人事儿,这博斯曼又不是r

第三千三百二五章 博斯曼法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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