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样的权利,就能够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这个人能够承担得起责任,那么就算是违反一些规定,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而最让人厌恶的,则是那些明明没有权利,但是却还是肆意践踏规则的人……
相比起老老实实实行自己权限之内特权的人来说,那些总是喜欢行使超过自己特权范围权利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让人厌恶的对象……
而这些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才是真正需要被审判的对象……
王宇对于审判的认知,其实和很多人并不一样……
他对于一个人善恶对错的认知,更多的是取决于一个人的自身的阵营,而并非是这个人所做的某一件事情……
简单来说,在他的眼里,一个高官只要能够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那么稍微涉及到一些女人和钱财上的问题,只要数额没有超过他在工作上做出来的贡献,那么充其量就只能够算是一个贪官,即使是偶尔动用特权,做上一两件违法乱纪的事情,只要不是丧尽天良的错误,没有对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那么也就没有去制裁的必要……
因为这样的人,即使有些时候做了很多在普通人眼里邪恶的行为,本质上来说,却还是偏向于善良守序阵营的,只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犯错误,钱财和女人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只能够算得上是细枝末节的问题而已,这些问题,说到底都在他的特权允许的范围之内!
而反之,像是某些在马路上摔倒然后诬赖讹诈自己救命恩人的老人,在王宇的认知之中,却反而是应该遭受审判的对象,因为这些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恶劣的社会影响力,从
第一千五百一十八章 定义(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