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向却还是相同的……
那也就是身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对于是非对错的认知……
简单来说,就是同样的事情,如果一个人是做错了,那么无论是什么,至少在这个大方向上是不会有判断上的错误的,区别也只是会觉得犯下这样的错误,究竟是罪有应得还是,情有可原,但是不管怎么样,错了就是错了,这一点是不容许改变的,也没有人会对一个明显犯错的行为去进行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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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人道秩序的本质,和法律秩序终究还是存在有很明显的区别的……
人道之中正确的行为,很多时候并不一定是合法的,而司法之中不违法的行为,很多时候也并不是一定就是符合绝大多人的价值观念……
而人类发展的过程,其实就是这样一种人道和法律之间相互融合的过程……
最终,只要人道和法律相互融合,变成符合人道
第一千九百三十九章 秩序二十四(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