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球,棒球在美国最受上等人和白领们的喜欢,但就火爆场面和盈利状况来说,橄榄球又要优胜一些。”
唐明香摇摇头,“橄榄球太无聊了,也就是一群人拿着球撞来撞去的,我不大喜欢。棒球一大堆人打一个小小的球,显得太过单调,我还是不喜欢。”
“有些东西,不是你喜欢不喜欢的。”萧奇道,“篮球在华国很火爆,但美国人并不怎么喜欢,觉得这是黑人运动。足球就更不用说了,在美国前五都排不上,根本就不行。如果你想要获得足够的关注度,那就买……嗯,纽约扬基队吧!”
“纽约扬基队?”唐明香哑然失笑起来,“你也是口气够大的,要买就买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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