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实力,别说战斗职业认证,就算是要去骑士殿注册,也没人会把他们拒之门外吧?”
人群一阵议论纷纷。除了几位车夫,就连脖子上挂着小货摊的小贩,牵着满载货物的骆驼骡马经过的商人,无所事事的佣兵和叼着烟斗的绅士,也在旁边凑热闹。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议论纷纷,甚或争得面红耳赤!
“瞧,咱们匪军可出名了。”罗伊对身边的骑士们低声笑道。
众人稀里呼噜地喝着燕麦糊,啃着面包圈,笑眯眯的都不说话。想当年,他们哪个不是叱咤风云的强者。在这些人中,有做过军中主帅的,有当过骑士团长的,最差的,也是军中骑兵士官的大队统领。
如果不是受伤失去了斗气,他们也不会跌落凡尘,尝尽人情冷暖艰辛苦楚。
此刻能坐在这里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燕麦糊,听别人议论自己,对他们来说,就已经是这辈子最惬意的事情了。
但无论人们怎么评价,他们都不会在意。现在,他们只是罗伊的追随者而已。和其他骑士比起来,他们身上更多了一份沉淀下来的沉稳厚重。就像千锤百炼的精钢一般。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们心境有任何的起伏。
“对了,少爷,”坐在罗伊左手边的一位黑瘦骑士咬着面包道,“兰里斯人,究竟打什么主意?”
这位黑瘦骑士,和旁边一个红头发的矮壮骑士,正是最近加入匪军的两位大光明骑士。
黑瘦骑士名叫奥斯顿,是一位贵族后裔,大光明二阶。精通剑法,是弗农斯顿地区最出名的剑客。后来在一场决斗中被人刺伤,失去了斗气。
和其他的荣养营骑士不一
第二十四章 记住我(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