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眼珠子都是血红的,并且食髓知味,以后还会吃人。
因为人的肉中带着野生动物不可想象的盐分。
对其他动物来说,是无上美味,吃过一次就忘不了了。
狗是这样,狼估计也是吧。
这些狼头顶的秃,应当是拿脑袋撞破薄木棺材,从中拖出尸体来吃的事情干多了,以至于头顶上寸毛不生。
那种薄木棺材就是这么不靠谱。
往往都逃不过被野狗,以及其他食肉、食腐动物拿脑袋撞开,拖出其中尸体吃掉的下场。
故而这种棺材,又叫狗碰头。
陈阳在电光石火之间,就将这一切想清楚。
这赫然是七匹在乱葬岗上当做食堂,吃惯了人尸体的饿狼。
这种狼,比起在荒郊野外遇到独狼还要恐怖,它们吃人成习,没道理放过陈阳这样新鲜滋味好的。
“呼~”
陈阳急促、用力地呼吸着。
不是惊惧得呼吸错乱,而是要借此恢复哪怕一点点力气。
只要有普通十来岁孩子的气力,区区畜生,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快点,再快点。”
陈阳尽量不去看飞速靠近过来的狼群,深深呼吸着,准备榨取出哪怕多一分力气来。
“来不及了。”
“拼了。”
陈阳眼睛微闭着,将心神全沉浸在呼吸蕴养体力上,一样不妨碍他鼻子闻到了浓烈的腥臭味道,证明那些饿狼近了。
陈阳豁然一下,睁开了眼睛。
三米开外,几头饿狼后肢蹲下,肌肉绷紧,就要合身一扑,将陈阳扑倒在地。
第八百三十六章 大师兄沈浪(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