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以满,不能再坐镇白宫,所以约翰必须选一个去白宫当差,选谁这就是个难题,因为这个人不仅要有能力,还要忠诚、温和、做事圆滑。
“我觉得克林顿妻子希拉里就不错!她老公克林顿深受全美民众拥护,选她去白宫不仅能服众,而且还有克林顿在旁帮助。”
戴妮觉得希拉里很合适。
“不行,这个女人太强势,需要磨炼磨炼,联邦政府工作需要一个温和、聪明、有能力的人去做。而且民众还没准备接受一个女人来做总统。”约翰摇摇头,否决了戴妮的提议,总统的工作相当于南北双方联络人,所以不能派太强势人去,否则有时候会搞得南北双方关系紧张,最后弄得还要约翰出来解决。
“还是让迈克尔·布隆伯格动一动吧!”约翰决定让迈克尔·布隆伯格去白宫,迈克尔·布隆伯格属于实干派,搞经济一把好手,而且为人温和,非常适合去白宫。
“可是他才刚刚才接任市长一职!要他去白宫,市长谁来做?”戴妮问道。
“让戈登来做!他这个副总统当得也称职,也该提提。”
约翰想想后回道。
联邦副总统在行政级别上要高于纽约市长半级,纽约市是南方首都,所以纽约市长与州长平级。
但联邦副总统是虚职,纽约市长实权,所以戈登看着是降了半级,但实际上升职了。
“明天让克林顿、戈登、布隆伯格几人来庄园一趟,同时将我的决定发给族长、老洛克菲勒先生,及国政院、参议长。”约翰这样说,就代表已经决定让迈克尔·布隆伯格担任联邦政府总统一职。
历史这就样出现了意外,其实历史在约翰
第七百四十五章下一届联邦总统(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