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魏文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九章、擅出奇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相瞒。其坊主名曾二狗,为昔勋所命者也,坊既归郡,乃授百石之吏。今其坊乱,彼乃逃依于勋,是故知之——料郡县之报。一二日内亦当至矣。”

    曹操便问:“其人见在何处?”是勋答道:“彼既为吏,工乱而不能止,受渎职之罪,已下狱矣,可命御史理断。然小乱不平。恐生大乱,故急奏大王,遣将剿杀。”

    中领军、散骑常侍韩浩问他:“可知乱胡之数?”是勋答道:“询之曾二狗,坊中原有胡工千余、汉工百数,造乱者之数不得知也,但云皆为挟裹……”韩浩等人听了这话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好嘛一千多人,这乱子可不算小啦,估计普通县兵难以扑灭。确实非得从中央调兵过去才成。

    “彼果北上,而非南下耶?”

    壶口山与安邑同属河东郡,直线距离还不到三百里地。倘若乱胡南下,急行军三五日便可抵达都畿,那就不是癣疥之祸啦,恐怕酿成腹心之患。好在是勋回答说:“确乎北上矣,计其时日,或已入朔州境——若彼南下。安有奏尚不至之理?”他们要是真敢往南杀,跟曾二狗逃亡同一个方向。那曾二狗就未必能够赶得及在奏报到来之前,先跑我家里来啦。

    随即他转向曹操。先将手中笏版放至膝前,然后伸手解缨,摘下梁冠来:“既为臣之所荐,致酿此乱,臣不得辞其疚也。”摘帽子倒未必是要辞职,只是以此动作来表态:我有罪,甘心受罚——不过就理论上而言,并没有罢官解职的道理吧,申斥、记过、罚俸、降等,如此而已。

    曹操一摆手:“宏辅守河东,建安初年事耳,今十余载矣,况所荐不过一小吏也,安得有罪?”你赶紧把帽子戴起来吧,不用

第十九章、擅出奇兵(2/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