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懊悔至死耶?且死后下阿鼻地狱,以赎其罪。来世或托生畜牲道,何苦来哉?”
——关于杀害氏勋之事,是峻曾经向纬氓透露过少许,他终究没敢把是宏辅牵扯进来,只说有一亲眷逼迫自己,恐将不利于家族存续,故此无奈杀之而已,留下了好大的心结。
纬氓说了:“不知而杀,如食三净肉,不为罪也;知而杀之。如食不净物,因缘纠缠。必罹后报……”你要是没瞧出其中的冤情来,真当逮着了大盗刘某,那杀了也就杀了,可是既然知道是错捕,再枉法杀之,心里真的过得去吗?种因得果,怎么还可能奢求福报呢?
你是官员,执掌国法,不可能不杀人,然而杀人并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而已,杀一有罪之人,解救更多无罪之人才是目的。好比武将领军,为的是报国保家,在此种前提下杀戮再重,佛亦不罪,心亦可安;倘若妄侵他国,或者屠戮无辜百姓,那便是重罪了,即便当时不报,死后必然沦陷地狱,久不超生,就算超生,也会落入修罗道、畜牲道。
所以不知而杀,是公事,是国法,你脸上不会现出杀意来;知而后杀,杀意明显,我才能够一眼看破。奉劝县尊,还是赶紧悬崖勒马为好啊。
是峻说这错捕之事,乃县丞所为,本来不干我事,但我身为一县之令,倘若事情败露,必然会受到朝廷责罚啊,起码这三年任满后得为郡守的前程就要泡汤了,如之奈何?
纬氓连连摇头:“众生平等,县尊之命,与士子乃至庶民之命同也。佛可割肉饲鹰,今县尊不必割肉,而能全人性命,此亦功德,孰谓不值?即不论杀生,以三人之性命,易己之前程,譬若夺人财物以自富,是盗也
第十二章、汝之不慧(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