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下臣耳,也不能跟杨修相提并论啊。杨德祖世家(弘农杨氏)出身,其父杨彪为前朝三公,他本人也向有盛名,又执掌中枢机要多年……你建议我杀杨修,就不怕引发舆论的批评吗?
所以他追问了一句:“如此,是可杀之耶?”
是勋不肯正面回答,却反问了一句:“陛下以为,制法刑人,所为者何?”
曹操说那当然是为了惩前毖后,既抵偿罪过,又警诫效尤啦。是勋点点头:“要在警诫效尤也。譬如某甲杀害某乙,而即捕杀甲,乙乃不可复苏,其罪如何抵耶?再如某丙窃某丁钱,且无可偿,而即捕流丙,丁亦不得钱,其罪如何抵耶?乃欲使后人知杀人、盗窃必罹刑法,不敢妄为也。今陛下捕修,亦为警诫群臣,立储天家事,臣子不得妄涉也。”
说完这些,话锋突然一转:“臣子交关诸侯,为一旦得逞,所辅者正位,乃可久富贵也,非真爱其人,乐为其死耳。彼乃本无死志,何必以死威慑之?使彼等知交关诸侯,必失富贵可也。刑徒尚可复起,人死不能复生,非谋叛之罪,无杀戮之惨,而骤害公卿性命,恐朝中人人自危矣。”
我同意法办杨修,以儆效尤,但并不赞成杀他。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他貌似也还不当死罪吧?而且这人确实有才啊,陛下向来爱才,就不觉得杀他可惜了的吗?
曹操皱眉道:“朕始用之,而今恶之,不欲再相见也。既宏辅云不当杀,乃可讽有司判流。”是勋摇摇头:“德刑均出于上,何必使彼德臣?”
曹操会意。于是数日后便即判定,杨修罪不可赦,理当大辟,奏上,曹操大笔一挥,云其向有功绩,可免死罪,逐出京师
第十章、择易避难(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