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菜市的石板小路上,左边相邻的是一家小酒馆,右边是个水果摊子。人来人往的,还挺热闹。不很宽敞的小路一下驶进我们这四辆马车,立即显得拥挤。不过这里的人们却毫不在意,想必是经常有此状况发生吧!
而我们将要投宿的那家旅店,是用灰青砖搭建而成,面对着街道,外墙没有粉刷,只是露出其质朴的本色。中间开了个小门,门的右上侧突出来挂了一方木牌,上面写着“游人之屋”。应该是间旅行酒店吧,从敞开的门看进去,那里面阴暗而嘈杂,酒香阵阵。二、三楼的窗户都被同一色系的帘布遮得严实,应该是住房。楼的后面是小店的后院,供客人们停放马车,堆放货物。
马车停稳了,我兴冲冲的从车厢后门往下跳,却被以撒一把扯住。我不解的正要问他“做什么”,却见他一脸严肃的望向车外。
顺着他的指示,我看见旅店门边的墙上贴着一方告示,正是政府发布的通缉公文。
公文是新贴上去不久的,四角还完好无缺。其正中是两张个人的大头照,一男一女,岁数不大,穿着得当。但是由于贴在这混闹的集市边,那公文的照片早被人涂鸦得面目全非。
女的被戴上了菱形的眼睛,头上长出犄角,还用黑色油性笔点满了一脸的麻子。男的被扎起了两个小羊角辫,戴了个独眼罩,长满落腮胡子和大龅牙。照片下方的几行字也被人恶作剧似的给涂掉了……
虽然被涂得一团糟,但我还是马上就认出:那画中的两人正是我与以撒!而照片上方那一排血红的大字——通缉文书——告诉我,杰?索姆达的行动速度绝对比我们想象得要快!
“真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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