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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御坂妹的综漫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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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争论黑兔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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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最后一句没问题吗?!算了,不吐槽了,你不觉得这代价不对等吗?”
    白夜叉有“主办者权限”,和小樱一样可以强制发动“恩赐游戏”,但小樱有“黄泉比良坂”,有信心在此之前躲开,自己会亏本的恩赐赛才不干呢。
    “我觉得对象只是‘No Name’的话已经很高了哦。”白夜叉说道。
    “如果那是原本还在生死线上挣扎的‘No Name’,啊。御坂樱挑刺地说。”
    “啊,好吧好吧,不准对黑兔出手,这个条件合适了吧?”对于白夜叉来说,她在意的只有黑兔和有趣的事情,不是黑兔和那几个问题儿童很有趣的话,她会看“No Name”多一眼吗?
    “相应地,如果我赢了,我可以免费拿和黑兔及其拥有的恩赐等价的商品了吧?御坂樱讨价还价说。”
    “很好,就这么成交吧。”白夜叉暗道能帮到“No Name”的就这么多了。
    就算黑兔一个也好,可以制造黑兔面对小樱即是无双状态的现象,当然这种情况就不能进行以打倒黑兔为条件的恩赐赛了,但也有一定意义,在其他恩赐赛的话,黑兔就可以单方面攻击小樱,凭借月兔的恩赐,要是单方面攻击,面对五位外门的魔王也有很大胜算。以下的更是平推。
    契约文件弹出——
    「恩赐游戏名:月兔与商品的交易之日
    ·规则说明:
    ·参赛者之间进行对等决斗,直到一方失去行动能力或投降
    ·若白夜叉胜利,今后御坂樱不能对黑兔进行的恩赐赛相关;若御坂樱胜利,则可以任意从白夜叉经营的“Thousand Eyes

第四十三章 争论黑兔的所有权?(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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