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垦殖公司法规定。垦殖公司管理处由:
皇家派出监事一名、内阁派出民事监事一名、银行派出财务监事一名、军方派出防务监事一名,统计司派出统计监事一名。
五名监事中皇家监事为总监事,有权过问整个垦殖公司所有事物。
当然主要工作还是防止垦殖公司做出不利于大明对皇室有害的事情
内阁监事负责民事问题,下设民事司,处理整个垦殖公司民事工作。当然主要还是案件处理。
虽然朝廷给予垦殖公司很大的权利,但是不代表这里就是法外之地。
银行派出财务监事一名,负责审核垦殖公司的财务开销。这个并不是常设的,因为垦殖公司欠着银行贷款,银行才会派出监事,防止他们乱花钱把家产败光之后。
一旦垦殖公司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银行监事就会撤走。
垦殖公司真正的财务监事是统计司监事,负责财务监督计算以及数据统计工作。
军方派出的防务监事,负责整个垦殖公司的军事力量,也就是垦殖公司安保队。
因为不少垦殖公司地处荒野,豺狼虎豹、野人、敌对势力等等都可能威胁垦殖公司的安全,所以朝廷允许他们拥有一定的自卫部队。
这个部队虽然是他们成立,但是确必须纳入军方的监管之下,战时更是有义务协助军方完成相应的战略目标。
除了五大监事之外,每个垦殖公司还有锦衣卫以及东厂的情报人员若干。
这些人只负责监督整个垦殖公司的运营,并不参与日产工作。
在垦殖公司成立之初,为了能让他们快速的适应太子的规划,他们的
第584章 垦殖公司(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