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与程瑜如何都是私底下,在面上,刘氏依旧是婆婆,程瑜依旧依旧是儿媳。规矩还在,不过是就此井水不犯河水罢了。
程瑜笑着应了一声,提着裙子踏上几级台阶。到了刘氏屋内,将披着的斗篷脱下,交给进来伺候的丫头手中。
而后,笑着唤了刘氏一声“母亲”。
刘氏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她没想到这一日,她未一碰到个对她笑脸相迎的人,竟是她这个儿媳。
程瑜说道:“小姑定亲,按着规矩,我这做嫂嫂的该添些东西。这时我备下的东西,先拿给母亲了。”
刘氏瞥了一眼,见那盒子里放着些首饰,置办的那些首饰竟和她那个大儿媳,寡妇失业的余氏仿佛。只余氏是守了寡的,有些晦气,就被她退了回去。
但程瑜有娘家有丈夫,还有一大笔嫁妆,竟然只送这些东西。怕是程瑜给丫头打赏的首饰,都比那盒子里的贵重。
只是刘氏被程瑜拿捏着,心中虽埋怨的,也只得笑道:“难为你还记着我们国公府有这份规矩,着实难得,嫣儿她……”
提起崔嫣,刘氏又想起了崔铭,她不知道程瑜知道多少,就瞒了下来,说了些旧事。
刘氏因被程瑜捏着最要命的把柄,这时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家世,也不再忌讳着什么,也不想在她面前摆个什么婆婆架子。说起话来,倒是轻松了许多。不一会儿,刘氏竟哭着说道:“为了填补账目,我将母亲生前留给我的玉簪子都卖了。”
程瑜笑道:“这是母亲太实在,当初要账本的时候,母亲一把火烧了就好了。”
刘氏一愣,突然想到,是啊,当初自己为何不烧了那些账本,不就没了查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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