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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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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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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头来下酒喽。”
    李克用摇头道:“天子命我来伐三镇,王行瑜乃是贼酋之一,此人即便授首战阵之上,其枭首也非某所能决,须得封装妥当,送往长安才是正理,某岂能拿他的脑袋下酒?使不得,使不得。”
    李罕之虽然没读过什么书,却也不代表他就一定没有头脑,他也看出李克用这话分明是就轻避重,不接他真正的那个茬,反倒岔开了话题,明显是为万一李曜无法擒获王行瑜而留下的后路,以免话说得太死,到时候没了说辞可以转圜。
    李罕之这人,性子历来残暴乖张,现在这种有火发不出的感觉,让他极其不爽。他心中暗道:“想当年,我李罕之何等自在,如今却连这区区黄口小儿也要爬到我头上来了!”
    在李罕之自己看来,他怎么也是当世人杰,出身农家,经过这么多年的拼杀才有了这般地位,你李存曜才带了几年兵,就想骑到我李罕之头上来?
    当然,李罕之的这大半生说来的确也有那么点传奇:他出身农家,有一把力气自然容易理解,但此人力气特别大,一个人能顶好几个。
    最能说明他力气大的例子是:他打人左脸,却在右脸出血。这要是放在武侠里,可不就是绝顶武学“隔山打牛”么?按说这么大力气,种田肯定是一把好手。但李罕之偏不种田,他去学文。
    前文有述,在唐朝时,学文不是学八股,诗词歌赋不去说,算术什么的,包括道教的一些东西都要学,考试科目比咱们的高考科目还多,只差不学英语了。所以就李罕之这么一个粗胚,让他去念“关关雎鸠”,估计不如让他“自挂东南枝”来得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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