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不为上守战也。”
《商君书?外内》还载:“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故轻治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治?其农贫而商富,故其食贱者(而)钱重。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故曰:‘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而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
如果要追溯的话,重农抑商这种思想形成并升级为国家政策而且得到切实推行,应该是始于管仲在齐国的改革。管仲明确提出了“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劳,则牛马育”的重农政策,实行了诸如推广铸铁农具、改造盐碱地、分配公田、相地衰征、相壤定籍、与民分货等具体的重农措施,又首创推行了“官山海”政策,通过实施制盐业和冶铁业的官府垄断运营,沉重打击抑制了齐国的私营盐铁业,使盐业和铁业重新回到“工商食官”状态。后来,商鞅在秦国变法时,也将重农抑商政策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强力推行,实行了更加严厉全面的具体措施,标志着中国古代各王朝均奉为金科玉律的重农抑商政策全面成形。
秦强与商鞅变法,而商鞅所行的就是重农抑商政策,并且有着明显的极端化倾向。商鞅身死后,重农抑商政策仍在秦国继续推行。到韩非子主政时期的秦国,明确了“农本工商末”政策,重农抑商政策又开始称为重本抑末政策,还把工商业者视为国家的“五蠹”之一,明确主张铲除“五蠹之民”,加以更加严酷的打击,抑商政策的极端化进一步强化。大富商吕不韦当政时,抑商政策虽有所缓和,但政策本身仍然十分明确。《吕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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