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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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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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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秦国的成功不是幸与,李曜当然知道重农抑商政策的历史必然性和一定的合理性。重农抑商政策被历代王朝长期推行,正是因为它可以对维护王朝政权统治发挥重要作用,这就是后世很爱说的“历史的合理性”。
    农业是古代世界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农业经济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状况、国家的财政状况和国家的盛衰存亡。王朝统治者在实际的统治实践中,对此形成了明确清晰的认识。通过从思想到政策的演进,王朝统治者把发展农业作为国家大事来抓,采取鼓励农业和抑制民间私营工商业的措施,将尽可能多的劳动人手固着于土地之上,最大程度地实现劳动力资源与土地资源的直接结合,来切实稳固和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并从根本上维护国家政权统治,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必然的。重农抑商政策,保证国家经济政策向着有利于农业的方向倾斜,保障农业生产的主导性地位,当然有其合理性。
    同时,重农抑商政策,还有着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并使结构优化的一定合理性。古代社会,农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是最为基础和最为重要的,对民间私营工商业采取抑制政策和措施,来保障农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强调以农业为主导为重要,以工商业为辅助为次要,保障农业和工商业之间的主次重轻关系,在某些时候,是符合当时社会经济运行结构要求和运行规律的。毕竟抑商政策还没有极端到灭商政策,不是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完全取缔民间私营工商业,而是主张民间私营工商业的发展不能危及农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主导地位,不能击垮农民而危及国家赋役来源和政权稳定。民间私营工商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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