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这里,“营州仓廪”即营州官仓也。唐代宗敕令“天下郡国,散置诸屯,转漕入关,以资均济。”郡国诸屯的粮食漕运人关中,目的也是将其作为国库收入来调剂也。
从设置地点来讲,屯田与营田一般都选择在边地或内地空闲之处。
屯田除大部分设在边地,如前文所言及的东北、北部、西北等地外,内地空闲之处也有小规模的屯田设置。如中宗时,王睃为桂州都督,罢桂州屯兵,“开屯田数千顷,百姓赖之”。代宗大历末,李承为淮南、淮西黜陟使,在“楚州置常丰堰,以御海潮,屯田靖卤,岁收十倍。”除桂州、楚州外,关中也置有屯田,如《唐大诏令集》载:“自顷关中,□乏牛力,封圻千里,半是丘荒,置屯田已来,皆变良沃。”无论是边地,还是内地屯田,一般都“取荒闲无籍广占之地”。
营田的设置也是既有边地,又有内地,而且也都取无主之旷地。如穆宗时,灵武、邠宁多旷土,王起“奏立营田。”灵武、邻宁即西北边地。唐末,“中原宿兵,所在皆置营田,以耕旷土。”李曜河中节度使府所下辖的屯田和营田,便是这些。
从经营方式看,屯田与营田的经营都是既有雇佣经营,又有地租经营。
军士屯田与营田由于经营者都是军士,且经营目的以供应军需为主,所以军士屯田、营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自给自足的性质。如唐律军防令规定:“防人在防,守固之外,唯得修理军器城隍公廨屋宇,各量防人多少,于当处侧近,给空闲地,逐水陆所宜,斟酌营种,并杂蔬菜,以充粮贮,及充防人等食,此非正役,不责全功。”军士屯田、营田以充军士之食,不责全功,也就说明军士耕垦主要是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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