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胭脂也爱吃。
青云大为眼红!
更是气愤不过,当下梗着脖子扬着脑袋凑上前去,试以唇吻碰触胭脂的颈项:“噗噜噜!”
胭脂飞快躲开,如避蛇蝎,眼神七分傲慢三分不屑:“咯吱!咯吱!”
这是为什么呢?
青云气沮不已。
因为青云就是一个楞头儿青,一个毛头小伙儿,根本不知道怎么去追女孩子的。
高端大气上档次,如同牡丹,这就是胭脂。
但胭脂不是牡丹,胭脂是玫瑰,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欲要求得当用非常手段。
如此三番,徒劳往返,在马千里的指点,或说引诱下千里马终于明白了。
他是一座桥梁,可以通向彼岸。
相传良驹宝马之上,更有天马一说,相马经有云:胁肋得十者良,得十一者二百里,得十二者千里,十三者,天马。
马王爷终于摸到了青云,胁肋有数,其数十二。
是千里马,不是天马。
马千里自是又惊又喜,却也有些失望,青云毕竟是凡马,而且是一匹有缺憾的千里马。
他不知,天马之骨生在胁肋,也在心里。
“希律律——希律律——”当颤抖的唇吻终是轻轻吻于火红的颈项之上,霎时春暖花开,两心融化一处,青云的身体里面似乎多出了一样东西:“希律律律律律——”
此生有你,再也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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