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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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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俄日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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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刑法,产生严重分歧。
    当时的日本西化未久,在国际间仍然是一個国小力弱不起眼的小国,日本向來没有三權分立的传统,獨立的司法体系是在1890年日本宪法之下才誕生,才满一年就遭到如此重大的考验。
    日本内阁以案件牵涉日俄外交关系,俄国随时可能发动战争,且早有两国约定为由,主张非重判不可。新任大审院院长儿岛惟谦则就法言法,他提出,日本刑法第116条规定,凡加害日本天皇、皇后、皇太子等皇室成员者,不分未遂即遂,一律处以死刑。但这条加害皇室罪俗称“大逆罪”,只适用于保护日本皇室成员的人身安全,而非访日的外国皇室成员,后者地位与普通日本国民无异。本案只能按照普通杀人未遂罪,处被告终身监禁。
    刺杀俄国皇太子却不判死刑,日本人这一审判结果,彻底激怒了沙皇亚历山大三世,他立即颁布圣旨:“和日本开战,将所有日本男人抓回来当农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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