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神捕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章 捕快之说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是皂班,给县官老爷站班和做仪仗队的,审案时兼做行刑手帮同吓唬人犯。

    其次是快班,就是捕快。用于拿贼,破案和催租税的。第三是壮班,属于临时召集的民工,打打杂,危机状况时协助守城。

    显然,对于一个县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但是,地位重要的捕快,却是贱民身份。

    三班衙役,除了壮班之外,都是贱民。一个家族有人干了这个,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至少在理论上,比一般农民地位还要低。

    ,也是由奴隶拿绳子赶他们出来。贱业由贱人来做,做这种事还要以官府的名义,等于是让贱民行使公权力。

    所以,实际上,捕快在民众中威风极了,一点贱的影子也没有。动辄拿人、锁人,谁见了都惧他三分。

    老百姓都尊之为捕快老爷,捕翁,街上做买卖的,都得定期孝顺,交保护费。

    捕快的职位,一般是要买的,买不到的,就不要名额,心甘情愿放弃平民地位,来做帮役,求帮役也不得的,可以做白役,一分钱补贴没有。

    很多大县,帮役和白役,动辄数以百计。但是,这样遭人羡慕的捕快,如果见了当地的乡绅,还是不敢造次,老早就得让在一边,躬身请安。

    即使一介穷秀才,如果没有县令的旨意,他们也不敢随便碰。至于县令老爷,更是从来不把他们当人,随意指使不说,有了案子,如果破不了,就把捕快拿来,当众扒了裤子打板子,严令追比,三日一追,五日一比,板子越打越重,既是责罚,也是羞辱。

    总之,在官府层面,没有人在意捕快的脸面。在官面上没有脸面的捕快,

第1章 捕快之说(2/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