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也听不太来南戏,”张昭华道:“王实甫、关汉卿和马致远的曲子,我来咱们北平,一听就觉得喜欢,别说是我,我爹娘原先在社庙上听得清音这样的曲子,也没觉得怎样,来北平不多久,都比我会听了,我娘听西厢,我爹听单刀,连小宝也会唱两句窦娥!你说这传世的东西,就是有感染力!”
“王实甫和关汉卿,”高炽道:“你偏哪一个?”
“关汉卿。”张昭华不假思索道:“王实甫描写情感,而关汉卿雕镂人心。王实甫远摄风神,而关汉卿深次骨貌。”
“哎唷,”高炽惊道:“你说得很精辟!”
张昭华得意地龇了一下牙,站起来把裙子解下,也脱了鞋袜,把脚塞进了高炽泡脚的木桶里。高炽一惊,道:“这是放了药粉进去的,你稀里糊涂泡什么!”
张昭华就呵呵道:“反正是驱寒的,我泡也适宜。”她不仅没有把脚丫子收起来,反而踏在高炽的脚上,嘻嘻哈哈踩踏了一番。
“你瞧你这脚,”张昭华低头看水中的两双脚,道:“和我的差不多大嘛,你是不是以前裹过脚呀!”她说的没错,不仅是因为高炽的一双脚骨骼小,而且因为脚型是很修长的那种,而看他踝骨那里,似乎也是粗壮的,不知道为什么生到双脚那里,就缩小了一个尺码一样。
“的确是裹过。”高炽倒也没有很忌讳:“其实因为我生下来脚骨是弯曲的,为了掰正,就用了裹脚布,从小一直穿到七岁,虽然骨头纠正过来了,但是裹出来一双小脚,但是对外只说是足弱。”
张昭华也没想到高炽天生畸形,一双脚居然是后天裹出来的,顿时瞠目。
“硬生生把骨头
第七十四章 听戏(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