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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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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王昭君、大乔与收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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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乔”,元明间无名氏杂剧《周公瑾得志娶小乔》头折还演孙权“下财礼娶大乔做夫人。”
    收继婚的出现与存在,有着很多因素。
    对于少数民族,尤其是游牧民族,男性虽从事高危的狩猎、战争活动,但其死亡率只能说是十分之三四,可对于适龄产妇而言,其死亡率却高达十分之四五,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为了族群延续,他们不允许妇女成为“守节寡妇”,而需要妇女再嫁,以“生育”更多儿女。
    再者,少数民族的女性并没有什么地位,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女子就是牛马一样的“财产”,既然这个女人嫁了过来,那她就是整个家族的财产。
    虽然她丈夫死了,值得同情,但家族财产再分割,还轮不到外人说话。
    外嫁?
    那不是财产流失?
    谁愿意拱手送出自家财产?
    换一句话说,如果游牧民族遵循的是中原的“伦理纲常”,那这些游牧民族,极有可能早就灭绝了,根本无法动不动就成为一个大族群,威胁中原。
    在元主中原的时候,曾在汉族之中推行过“收继婚”,但这种理念与儒家伦理有着尖锐的矛盾与冲突,并没有得到广泛传播,只在小范围内存在。
    这也可以理解,汉人都习惯了礼仪约束,有着基本的伦理道德,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人那么熟,怎么能下手?
    加上元代时期,儒家学说盛行,尤其是程朱理学主张伦理,不遵循伦理的,便是“异族”,为了证明自己是汉族人,也不能做出收继之事。
    在元汉化的过程中,元廷甚至颁布过法令,禁止收继婚,嗯,对象只限于汉族,对

第二百五十八章 王昭君、大乔与收继婚(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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