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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河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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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 西洋控尸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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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夫妻,并骨合葬,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相传,在汉朝,阴婚就已经开始了。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阴婚,是曹操为儿子曹冲操办的——也就是小学语文课本上称象的小曹冲,这位少年天才十三岁就因病去世(也有说是被曹丕害死的,新版“三国演义”便是采用这种说法)。儿子死后,曹操悲伤万分,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唐朝时期,阴婚就广泛存在了,宋代的一些志怪中可以找到相关的记载。宋元明清直至民国时期,阴婚习俗一直盛行,相传蒋介石的弟弟也曾配过阴婚。

    流传在桂西的马山、上林一带。《岭表纪蛮》曾有这么一段记载:“隆山(今马山)土俗,子死后,家若不安,即择一年龄相当的女尸,与之合葬,谓子得偶,不再为祟于家庭。斯时,亲朋必贺。男女两家亦各以姻谊关系,联为戚好。如此者,谓之‘暝婚’。”

    据说,过去某家有男子,年纪已到婚龄(一般是十三四岁以上),未曾娶妻而死。死后家中不断出现灾难,巫婆仙姑认为死者鬼魂作怪,要求父母在阴间讨个媳妇。

    于是找个末出嫁而死、年龄相当的女尸,两家经商定,送一些礼钱女家备酒席,并择日派人把女尸迁到男尸墓坑合葬。在送女尸过程中,有道公在前引路,送葬者不是哭啼,而是吹打,其场面犹如娶亲,甚为隆重。

    宋代,阴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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