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秭归搓着脸,嫌弃的看着马车顶长出的脑袋和左右摇晃的双手。
“算了算了,总比走过去快。”
杨秭归自言自语向前走,突然脚踝一酸,“不好”,杨秭归知道崴了脚,可要是就这么回家就白翻了一回,她自是不甘。
于是一脚高一脚低的晃悠着,走近戴金玉的马车。
戴金玉看见杨秭归一瘸一拐,便着急把头从外面拿进车厢,谁知一着急,下巴磕在还没来得及打磨平滑的毛沿上,直接刮破了相。
戴金玉顾不得自己的脸,赶紧下马车赶到杨秭归跟前,伸出手又缩了回去。
“你脚怎么了?”
“没事,抽筋呢,扶着点。”
戴金玉伸出胳膊,让杨秭归的手搭上。
“你没事吧。”杨秭归看着戴金玉从下巴刮到脸蛋的血痕问。
“没事没事,对男子汉来说,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杨秭归“奥”一声,上了马车。
“知道要去哪儿吗?”杨秭归坐下问。
戴金玉连连点头:“知道知道,去集贤坊。”
杨秭归没有说话,戴金玉知道这就表示自己说对了。他感觉自己不知不觉就成了杨秭归肚子里的蛔虫,不免欣喜,看着杨秭归侧对着他的耳朵和脖颈,突然脸红。
“你真的没事吗?”
杨秭归见戴金玉整张脸通红,血好像要从伤口爆出。
“你一关心我,什么疼都忘了。”
这话要是放在京城其他公子哥说出来,绝对能讨的杨秭归一顿好打。
但戴金玉与他们不同,不止因
0001 思无邪(一)(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