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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之农村媳妇要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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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离婚1,李玉琴,叶丛文,叶清婉,叶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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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

    协议人:

    男方:叶丛文

    女方:李玉琴

    1980 年 10 月 05 日。”

    叶丛文已经签好了名字。

    叶清婉读完后叶丛文说:

    “李玉琴从你嫁给我起,我就开始记账,这二十几年来我手上有一本账。

    如今我们俩要离婚我也不跟你算账了。

    家里头的钱都在你手上起码有七八千块钱。

    小秋结婚是咱们村办的最好的最有脸面的。

    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你签字吧!我们明天去大队部婚姻登记室办理手续!”

    李玉琴板着脸拿起钢笔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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