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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明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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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城主之人,须得是冯氏子弟,但冯琯无兄弟,子女中居长的都是女儿。
    萼华自然明白父亲的心结,“我去好了。”
    这个时节了么,冯琯倒也不惊讶,只道:“单是夜缒出城,就是半生死的考验,突围成功的希望,亦不过十之二三。”
    萼华道:“等死,我选马践胭脂。”
    倒不是萼华格外不怕死,当代风气使然。本朝自崔、马二家灭杨氏,落败之族受诛夷甚惨,以至于世家男女当此际,宁愿选择更有尊严的自戗。
    萼华亦不是文弱女子。生长于漪阳山林之畔,自幼常行猎,宝马雕弓练就了敏捷的身手。
    她还有一样爱好:养马。她养的马,身矮腿短,乖顺听话,适合女子骑乘。太平时赛马,出过许多风头。
    招募了二十几名死士随从,都是与她身形相仿,气味相投的精干之辈。黄昏薄暮,趁着萧氏军炊饭松懈时,连人带马一齐缒出城去。
    萧酾闻听报讯,出帐来视,一眼认出冯萼华的霸王乌骓。
    对于她,他从无对女子的居高临下和掉以轻心,只恨恨地想:你也有今日。吩咐一声放箭与设障,负手看她纵马在矢雨中奔突撕杀,一笔笔勾销心头旧账。
    明肌咬丹矢
    这一场血雨腥风的追剿,在萧酾,是势在必行,家中虎狼兄弟,等着抓他的把柄;也是对冯萼华的致敬,他最明白,她从不愿被人以巾帼相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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