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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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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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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的义理,而还没有出现以“数”(即“九·六”爻题、爻位)及“阴阳”去解释“繇式”《周易》里的义理。以“象数”、“阴阳”解释《周易》,是“卦爻式”《周易》文本定型后的“易学”(即“传统易学”)。春秋巫史用“繇式”《周易》卜筮出现在前,即以“八种物象”(即天、地、风、火、雷、泽、山、水)比类、附会人事吉凶在前,而此后才出现以“象”解释“繇式”《周易》里的义理,这是《左传》一书里所记载。后来“繇式”《周易》被改造成“卦爻式”《周易》,而以“象数”解释这部“卦爻式”《周易》(即今本《周易》)的学术(即“传统易学”),自汉至今是历久弥坚。也正是先秦里的“八卦”筮卜,对后来的“象数易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后封建社会的两千多年里产生出浩如烟海的“易学”书籍,无不是以“象数”解释《周易》(即传承下来的那部卦爻式《周易》)。传统“易学”根本没有所谓的“义理”与“象数”学派之分。而传统上却把“易学”分为“义理”与“象数”派,这是错误的认识。因为后封建时代里的“易学”,所解释的对象是“卦爻式”《周易》(即今本《周易》)。又因“卦爻式”《周易》,本身就是有“卦象”与“爻数”构成的《周易》文本。故后封建时期至当今的“易学”史上,没有哪位易学者是抛开“象数”,而所谓纯义理的去解释今本《周易》的,只是在以“象数”解释今本《周易》义理时,孰重孰轻而已。
    历史上把《周易》改造成繇辞结构形式,并用其文辞当占辞去比类、联想、附会人事吉凶,这只是《左传》一书里记载过春秋时期发生过的事情。自战国时就不见于典章史籍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一)(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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