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为反《巽》,故仍曰枯杨。《兑》为华,《易林》《否》之《咸》云:华落实槁,以《咸》上《兑》为华。《需》之《剥》云:老妇亡夫,以《剥》伏《兑》为老妇。又《否》之中,孚老妾据机,以《中孚》下《兑》为老妾。伏《艮》为士夫,故曰老妇得其士夫。五比阴志行故无咎,下无应,故无誉。虞翻以五应初《巽》为老妇,易无此例也。盖《易》有伏象,伏即旁通,即对象。人知之,而旁通之原理,鲜能明之。《文言》云:旁通情也,情者感也,言阴阳不能相离也。故夫茅茹《坤》象也。《泰》初爻亦言之,云雨《坤》《坎》象也。《小畜》亦言之,《否》初言茅茹,《小过》言云雨,则用正象,《易》本之。正伏象常不分,略如见一男子,可推知其家必有妇。见一妇人,可推知其家必有夫也,然非以夫为妇,以妇为夫,使男女无别也。《易系辞》取象可用伏,而义则正也。彼夫王引之讥虞翻用旁通,致阴阳无别,是皆于旁通情,情字失诂,故于《易》理隔阂如斯也。《大过》老夫士夫,皆在对象。而自荀虞以来,皆苦于本象求之,胡有得乎?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且也。
匹配失宜,故可丑。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乾》为首,故为顶。泽水在上,故灭顶。与"比之无首"义同也。灭顶则死故凶,《大过》之为死卦在此,然上六当位有应,凶则有之,咎则无也,故象曰不可咎。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不可咎,言致命遂义,杀身成仁,属于天者虽凶,而咎则未有也。
《颐》《大过》四象在先天处四隅,
《天下第一哲学》(二十八)(6/7)